【通用名称】
环孢素软胶囊
【性状】
本品为软胶囊,内容物为浅黄色至黄色的油状液体。
【成份】
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。 化学名称为:环[[(E)-(2 S,3R,4R)-3-羟基-4-甲基-2-(甲氨基)-6-辛烯酰]-L-2 氨基丁酰-N-甲基甘氨酰-N-甲基-L-亮氨酰-L-缬氨酰-N-甲基-L-亮氨酰-L-丙氨酰-D-丙氨酰-N-甲基-L-亮氨酰-N-甲基-L-亮氨酰-N-甲基-L-缬氨酰]。
【规格】
25mg
【适应证】
1.已确认的适应症
1.1、移植 a.器官移植 ——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,包括肾、肝、心、肺、心肺联合和胰移植。 ——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。 b.骨髓移植 ——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。 ——预防和治疗 GVHD。
1.2、非移植性适应症 诊断和决定处方本品者,应是具有应用免疫抑制剂,特别是环孢素经验的医师(参阅【注意事项】)。 a.内源性葡萄膜炎 ——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,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。 ——7~70 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(Behcet’s)葡萄膜炎患者。 b.银屑病 交替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。 c.异位性皮炎 传统疗法无效或不适用的严重病例。 d.类风湿性关节炎
2.其它可能用途 肾病综合征 ——特发性皮质激素依赖性和拮抗性肾病综合征(活检证实大多数病例为微小病变型肾病[MCD]或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[FSGS]),传统细胞抑制剂治疗无效、但至少尚存在 50% 以上的正常肾功能的患者。应用本品后,可缓解病情,或维持由其它药物包括皮质激素所产生的缓解作用,从而停用其它药物。